原标题:广西3市发布最新人事消息,涉及副市长任命
近日
桂林、玉林、贺州
3个设区市发布最新人事信息
详情如下↓↓
桂林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谢立品辞去桂林市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谢立品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环志辞去桂林市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环志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龙杏华辞去桂林市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龙杏华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列强辞去桂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列强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晓春辞去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晓春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贻勇辞去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梁贻勇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农军辞去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农军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育明辞去桂林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肖育明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方连辞去桂林市
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方连因工作需要辞去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徐宁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陈代昌为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肖育明的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农军为桂林市副市长;
决定任命王昕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任命黄孝权为桂林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薛媛(女)为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黄强为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莫正云(女)为桂林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征山为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子西(女)为桂林市外事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曹方明为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玉庆为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唐德华的桂林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曹方明的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海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黄峰的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海燕(女)的桂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粟皎敏的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子西(女)的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秦艳(女)的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文仆的桂林市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杨海芬(女)的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蔡一鸣的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黄坚为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毅为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从戎为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杨勇的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波的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昌业的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禤达宇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曹光华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曹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石玉碧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苏革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庾春明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廖培清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五)
任命孙桂江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邓锦波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诸葛旸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曾秀维(女)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诚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秋云(女)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健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余学龙辞去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李彬辞去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唐松辞去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盘金塶辞去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邓锦波辞去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戴拥军辞去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王兴林辞去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阳熙玮辞去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坚代理桂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坚代理桂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禤达宇代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4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禤达宇代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玉林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大僖为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大僖代理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陈大僖代理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韦义辞去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韦义因工作变动辞去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范小花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范小花因工作变动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淮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淮因工作变动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启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启因工作变动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海洁辞去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海洁因到龄退休辞去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卢坚辞去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卢坚因工作变动辞去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伟辞去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梁伟(玉州区)因到龄退休辞去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5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张安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剑为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
黄胜波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卢丹妮(女)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党强的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文勇的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梁栋荣的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乔鹏为玉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彭淇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庞邦津为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梁雄仁为玉林市民政局局长;
谢甲锋为玉林市司法局局长;
朱小波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进为玉林市水利局局长;
杨富源为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邹善普为玉林市商务局局长;
林子皓为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杨媚(女)为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覃方军为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霍静坤(女)为玉林市统计局局长;
谢元喜为玉林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永坚为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欧远胜为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曾敏(女)为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李永耀的玉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钟莺(女)的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盛的玉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林伟的玉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靳忠的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黎创新的玉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伍贤初的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覃沛的玉林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乔鹏的玉林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欧远胜的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彭淇的玉林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符征旭的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黄维的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职务;
罗昶的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
青亮为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君(女)、梁钰辉为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覃方军的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任命:
彭嘉崎、莫伟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慧(女)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钟广夏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罗斌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谭政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
李绩荣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周雪操的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韦智、李佳(女)的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唐伟健辞去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罗圣威辞去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绩荣辞去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符显国辞去兴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何柏君辞去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吕孟堃辞去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贺州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翔、蒋晓军、程钊辞去
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何翔、蒋晓军、程钊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永辉辞去
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永辉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由市人民检察院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钟华斗、杨超武辞去贺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钟华斗、杨超武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5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范小花(女)为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潘林忠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免去:
潘林忠的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陆家成为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开铿为贺州市水利局局长;
盘志求为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和宁为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翟海燕(女)为贺州市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全昌文的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覃恩先的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和宁的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蒋忠华、韦兆松为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石坚、吴芳标、涂少华、杨芳宁为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春秀(女)的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敏、韩必海的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
任命:
梁秀娟(女)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黄毅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黄基盛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六)
任命:
覃干义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慧轶(女)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黄登红(女)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谢秋香(女)的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卢华的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董慧轶(女)辞去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登红(女)辞去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石坚辞去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