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林市永福县通过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在探索“河湖长+”制度建设维度、加大“河湖‘清四乱’”治理力度、扩大“河湖长”宣传广度下功夫,多“度”出击,守护福寿之乡绿水青山美好家园。
强化制度保障,“河湖长”制度建设有维度。永福县建立健全“河湖长+校长”协作机制。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办公室主动与县教育局沟通协调,各级河长每年开展至少1次河湖管理保护、节约用水等进校园宣传活动。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机制,发挥“河长+检察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职责,为保护永福县域内水生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增强责任意识,“河湖‘清四乱’”治理有力度。永福县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县城管局持续开展河道清理工作,加强河流日常巡查、管理,对公共水域水体垃圾处理,确保河道干净畅通;县交通运输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口渡船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不断加强河湖“清四乱”巡查整治工作。
凝聚社会共识 扩大“河湖长”宣传有广度。永福县切实加强河长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发掘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成效和爱河护河先进事迹,加强社会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广河湖长制工作,普及全民节水护水知识。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河库的责任意识,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河库、保护河库的浓厚氛围。(周成义 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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